根据《关于促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的三十二条政策措施》及实施细则、《关于促进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及实施细则,经企业申报、初审、复审等程序现对符合奖励的企业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从2026年4月20日至4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于4月22日17时前反映。同时,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,以利于反馈情况。
联系电话:0312-5628150
河北雄安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
2026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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