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县、容城、安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,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、有关跨境电商企业:
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>的通知》(雄安自贸委发〔2025〕12号)要求,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跨境电商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
在新区(含三县)登记注册、依法纳税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及配套服务运营企业。
二、申报期限
本次申报日期自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2月14日,申报所需数据和材料的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报条件及程序
具体申报事项、条件、材料及程序等内容详见附件。
附件:
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跨境电商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中国(河北)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管理委员会
2026年1月13日
(联系人:李易华19801988022;胡美琪1914332311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