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县、容城、安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,有关外贸企业:
为扎实做好稳外贸工作,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促进雄安新区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(2025—2027年)>的通知》(雄安商务投促发〔2025〕21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外贸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。请三县商务部门压实相关责任,将政策宣传到位、辅导到位,确保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,有关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
在新区(含三县)登记注册、依法纳税的外贸进出口企业。
二、申报期限
本次申报日期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15日,申报所需数据和材料的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报条件及程序
具体申报事项、条件、材料及程序等内容详见附件。
河北雄安新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
2025年12月9日
(联系人:牛思佳 15933573028;乜亚瑞 15030565913)
附件表格下载:
附件表格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