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区各外贸企业:
根据河北省交易团《关于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告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134届广交会一般性线下展位安排已确定,现将分配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:2023年9月8日—2023年9月10日,共3天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。
联系人及电话:牛思佳,15933573028。